作者:京城洗碗工
来源:知乎

兔子珍珍住在森林东边的蒲公英坡上,她最爱两件事:整理自己完美的胡萝卜田,和远远欣赏鹿先生的优雅。

鹿先生是森林的诗人和音乐家,他有修长的腿,银白的皮毛,会用柳叶吹出令人心颤的旋律。每当他经过,珍珍都会提前梳理耳朵,在窗边摆好新采的野花,尽管鹿先生的目光总是轻轻掠过她,像风掠过草尖,不留痕迹。

小猪噗噗住在坡下的小溪边。他圆滚滚,说话会结巴,蹄子上总有泥。他每天都要经过珍珍的胡萝卜田,去溪边打水。

“早、早安,珍珍。”噗噗总是这样开头,蹄子不安地蹭着地面。

珍珍通常只是点头,继续侍弄她的胡萝卜——笔直、鲜亮、排列得像士兵。她的心像一座精致的玻璃花园,只允许完美的东西进入。而噗噗显然不在其列。

“你的胡萝卜真好看,”噗噗有一次鼓起勇气说,“但我、我觉得,稍微歪一点的更甜。”

珍珍头也不抬:“那是你的错觉,噗噗。笔直才代表健康。”

噗噗脸红了,提着水桶笨拙离开。他其实在自己的小菜园里,偷偷种了一排歪歪扭扭的胡萝卜,因为去年冬天,他看见珍珍咳嗽,而老獾医生说,歪胡萝卜的糖分更高,能润肺。

森林舞会那天,珍珍穿上用露水和月光染过的裙子,戴上雏菊花环。她看见鹿先生来了,立即迎上去。鹿先生用他银铃般的声音赞美她的美丽,邀请她跳了一支舞。珍珍的脚掌踩在鹿先生优雅的蹄印旁,觉得这是她生命中最接近完美的一刻。

舞会间隙,珍珍渴了。鹿先生正在和孔雀小姐谈论诗歌,无暇他顾。是噗噗,满头大汗地挤过人群,递来一杯清凉的薄荷水。

“你、你出汗了。”噗噗说,手里还拿着一片大芭蕉叶,随时准备为她扇风。

珍珍匆匆喝了水,目光又飘向鹿先生。“谢谢你,噗噗。”她说,但没有看他的眼睛。

深夜,珍珍在回家的路上崴了脚。是噗噗背她回去的。他宽厚的背很稳,脚步沉沉的,呼吸也沉沉的。珍珍趴在他背上,闻到他身上青草和泥土的味道,混合着一种暖暖的、令人安心的气息。

“噗噗。”

“嗯?”

“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?”

噗噗沉默了很久,久到珍珍以为他没听见。然后他说,声音很轻,几乎要被夜色融化:“因、因为你值得。”

秋天来了,森林要举办丰收庆典。鹿先生将朗诵他最新创作的十四行诗,珍珍提前一周就开始准备。她要穿最漂亮的裙子,戴最香的花冠,做第一个鼓掌的人。

庆典前夜,珍珍熬夜练习完美的微笑弧度,却不小心在窗边睡着了。夜里降温,她着凉了。

第二天清晨,珍珍发起了高烧。她挣扎着想起床,但头晕目眩。窗外,庆典的乐声隐约传来,鹿先生的诗歌时间快到了。珍珍急得哭了——她准备了那么久,她不能错过。

这时,门被轻轻敲响。

是噗噗。他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萝卜汤,汤里漂着几片蒲公英叶子。

“我、我听见你打喷嚏,”噗噗低着头,把汤放在床边,“喝、喝点热的,出出汗。”

珍珍看着那碗汤。萝卜切得大小不一,刀工笨拙,但香气真实而温暖。

“我想去听诗……”她虚弱地说。

噗噗摇头:“你、你在生病。”

“可是鹿先生……”

噗噗沉默了一下,然后说:“我、我去。我记性好,回来背给你听。”

噗噗真的去了。庆典结束后,他喘着气跑回来,满头大汗,蹄子上沾满泥巴。珍珍靠坐在床头,烧退了些,但还很虚弱。

“怎么样?”她急切地问。

噗噗深吸几口气,开始背诵。他背得结结巴巴,时常停顿,有时还记错词序。但珍珍惊讶地发现,他居然真的一句一句背下来了——那首长而晦涩的十四行诗,关于月光、永恒和遥远的爱情。

背到最后一句,噗噗的脸已经红透。“大、大概就是这样。有些词,我、我没听懂。”

珍珍看着他。噗噗的耳朵上粘着一片枯叶,大概是路上太急被树枝挂到的。他的眼睛诚恳而紧张,仿佛背诵失败是一种罪过。

“没关系,”珍珍轻声说,然后指了指他的耳朵,“有叶子。”

噗噗慌忙拍掉叶子,手足无措。

房间里很安静。远处庆典的欢闹声隐约传来,窗外的月光很亮。珍珍忽然想,鹿先生此刻应该被仰慕者包围着,谈论着艺术和哲学吧。他不会记得有一只生病的兔子错过了他的诗。

但噗噗记得。他不仅记得,还一路跑回来,结结巴巴地为她复述。

“汤很好喝,”珍珍说,“萝卜很甜。”

噗噗的眼睛亮了:“是、是我种的歪萝卜。老獾医生说的,对咳嗽好。”

珍珍端起碗,把剩下的汤喝完。温热的液体流进胃里,暖意扩散到四肢百骸。她看着噗噗——这个不优雅、不诗意、说话会结巴、蹄子总有泥的小猪,忽然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,像春天的冰面,裂开了第一道缝隙。

冬天来了,森林披上银装。鹿先生宣布,他将离开这片森林,去遥远的南方参加一个“永恒的诗歌节”,那里有“真正懂得艺术的心灵”。

告别那天,许多动物去送行。珍珍也去了,站在人群后面。鹿先生依旧优雅,说着动听的告别辞。轮到珍珍上前时,鹿先生对她微微一笑:“再见了,可爱的小兔子。愿诗歌永远陪伴你。”

然后他转身,踏上铺满白雪的小路,没有回头。

珍珍站在原地,看着鹿先生的背影消失在森林深处。雪花落在她的耳朵上,很凉。她以为她会心碎,但奇怪的是,心里空荡荡的,却没有痛,只有一种淡淡的、释然的凉。

“珍、珍珍?”

是噗噗。他不知何时来了,举着一片巨大的梧桐叶,为她挡雪。他的鼻子冻得红红的,眼睛在雪光里显得格外温暖。

“我、我烤了红薯,”噗噗笨拙地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,层层打开,露出两个热腾腾、香喷喷的红薯,“趁、趁热吃。”

红薯的香气在冷冽的空气里弥漫,真实而浓郁。珍珍接过一个,捧在手里,暖意从掌心蔓延。

“噗噗。”

“嗯?”

“你为什么……总是对我这么好?”

噗噗低头,蹄子不安地蹭着雪地,好一会儿才说:“因、因为你是珍珍。”

没有诗意的比喻,没有华丽的辞藻。就这六个字,简单得像雪落在地上。

珍珍咬了一口红薯。真甜,甜到心里,暖到指尖。她抬头看噗噗,他正笨拙地调整叶子的角度,为她挡住更多的雪,自己半个身子露在外面,雪花落满他圆圆的背。

那一刻,珍珍忽然明白了。

真爱不是完美无瑕的诗句,不是遥远的仰望,不是精心计算的微笑弧度。真爱是生病时的一碗热汤,是寒冬里的一个烤红薯,是有人宁愿自己淋湿也要为你撑起的一片叶子,是结结巴巴也要为你背诵一首诗的努力,是“因为你是你”这样简单到笨拙的理由。

雪还在下,静静覆盖了鹿先生离去的足迹。珍珍把手伸进噗噗的臂弯。

“噗噗。”

“嗯?”

“我们回家吧。”

“回、回家?”

“嗯。回我们的家。”

噗噗愣住了,然后眼睛一点点亮起来,比满森林的雪光还要亮。他笨拙地、小心地,用宽厚的蹄子握住珍珍的小手。

“好、好,”他说,声音有些抖,“我们回家。”

他们并肩走在雪地里,噗噗撑着叶子,珍珍捧着她吃到一半的烤红薯。雪地上,两串脚印一深一浅,紧紧靠在一起,延伸向坡下那个有灯光的小屋——那里有温暖的炉火,有歪歪扭扭但特别甜的胡萝卜,有简单却真实的一切。

珍珍回头,最后看了一眼森林深处。风从那里吹来,带来远方的气息,但她不再觉得那与自己有关了。因为她已经找到,那个愿意在风雪中为她撑起一片叶子的人,那个用笨拙的温暖,融化了所有对“完美”的执念的人。

原来,真爱从未在远方吟诗,它一直就在身边,结结巴巴,沾着泥土,捧着一颗烤得恰到好处、能暖透整个寒冬的红薯,等你转身看见。